主管QQ:欧陆注册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关于应征未征生活垃圾处理费14334万元问题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2024-06-11 19:53

  海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11日至5月31日,对东方市委原书记铁钢同志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9月1日,向我中心反馈了审计意见。

  整改情况:在追缴过程中因55家宾馆酒店、37家餐饮店和692家沿街店铺已停业或转让(在审计时间之前),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老板或店主下发追缴通知书,波及生活垃圾处理费802280.00元。

  2023年6月2日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对以上费款原则上同意作为坏账核销,会议还要求对仍未缴纳应征未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体,由我中心移交相关材料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追缴。

  2023年8月24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以程序不合法、经营单位无主观过错、违法证据不满足移送条件等理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不予立案决定书〔(2023)琼综执东方不立字第71号〕。并建议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23日,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经中心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对61家仍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体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年8月31日,东方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起诉人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向乐海东来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61人追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本案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对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的起诉不受理〔(2023)琼9007民初3889号〕。

  2023年9月18日,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对应征未征生活垃圾处理费鉴于追缴案件市法院不予受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予立案,建议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与市审计局对接,积极与省审计厅做好沟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出将应征未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作为坏账处理。省审计厅同意作为销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