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QQ:欧陆注册

告别“一刀切”石料行业分级管控2024-08-14 23:46

  对石料行业管控实行“一刀切”?在我市成为过去式!记者昨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了解到,我市已出台分级管理办法,严格对石料行业进行绩效评级,分类执行差异管控。此举在湖北省属首创!

  根据国家政策,小规模、粗放型、低质量的传统矿山开采生产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推进矿山整合整治、实行规模开采成为石料行业发展的大趋势,这也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一大重点。

  根据出台的《荆门市石料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和差别化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对中心城区及重点关联区域(含胡集、双河等)的现有石料行业企业进行环保绩效评级,主要包括石料矿山开采及加工、石灰窑、机制砂、沥青搅拌站、钙粉等行业,涉及95家企业,年总生产能力逾2400万吨。其中,钟祥市29家、东宝区52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2家、漳河新区2家。95家企业中,石料矿山开采及加工企业最多,达35家,年总生产能力1786万吨。

  此次,我市按照生产工艺、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措施、监测监控、运输车辆管理等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实行动态评级与全过程监管。企业绩效分级采用“短板原则”,评级时,需满足该级指标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企业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不应评为Ⅰ、Ⅱ级企业。

  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时,Ⅰ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在“强化攻坚”和日常监督执法中可“无事不打扰,没事不检查”;Ⅱ级企业“少检查、少打扰”;Ⅲ级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督执法,严格要求落实治污措施,发现问题依法查处;Ⅳ级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对评级较高的企业,可在大气项目资金申报上倾斜,在激励政策等方面支持,让其享受实惠,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推动石料行业治理水平升级。

  今年12月10日前,所有石料行业提交申报材料,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列入Ⅳ级企业管控。12月25日前按行业召开专家评审会,完成绩效分级评审工作。(荆门晚报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熊飞)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